上海禁摩最新通知 上海二手摩托车

最新通告

1、 上海市禁止摩托车通行措施(一)下列道路禁止悬挂“沪A”、“沪B”号牌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通行:


2、 “三纵三横”城市主干道,其中东纵:中山南路(陆家浜路以北)-中山东路-中山东路-吴淞路-四平路(中山北路以南);纵向:鲁班路(中山南路以北)-重庆南路-重庆中路-成都北路-共和新路(中山北路以南);纵向:曹溪北路(中山西路以北)-华山路-江苏路-江苏北路-曹杨路(中山北路以南);南:陆家浜路(中山南路以西)-徐家汇路-肇嘉浜路-虹桥路(中山西路以东);横向:延安东路(中山东路以西)-延安中路-延安西路(中山西路以东);北:周家嘴路(黄兴路以西)-海宁路-天目中路-天目西路-长寿路-长宁路(中山西路以东)。


3、 淮海中路(西藏南路至常熟段)、宝卿路(淮海中路以南段)、衡山路(田萍路以北段)、世纪大道(延安东路隧道出口至杨高南(中)段)、西藏北路(海宁路以南段)、西藏中路、西藏北路(复兴东路以北段)、北京东路、北京西路(万航渡路以东段,其中万航渡路往成都方向)。


4、 浦东新区部分区域的道路,包括:浦东南路-东昌路、黄浦江沿线围合的区域(不含上述道路);杨高南路-华牧路-锦绣路-民生路-杨高中路围合的区域(不含以上道路);潍坊路-东方路-浦电路-申远路-潍坊路围合的区域(不含以上道路)。


5、 (二)悬挂“沪C”号牌的普通两轮摩托车禁止在本市黄浦、徐汇、长宁、静安、普陀、虹口、杨浦区以及上述浦东新区部分区域道路通行。


6、 (三)悬挂“沪C”、“沪D”、“沪E”号牌的轻便摩托车禁止在下列区域道路通行:


7、 沿宁国南路(不含此路)-杨树浦路(从宁国南路到宁国路,不含此路)-宁国路(含此路)-黄兴路(含此路)-中山北路(含此路)-中山北路(含此路)-中山西路(含此路)-中山


8、 (四)禁止外省市牌照的摩托车在下列区域道路上通行:


9、 沪太公路-钱宝公路-胡艺公路-外青松公路-沪青平公路-珠峰公路-冯婷公路-—S19新圩公路-新圩公路-刘维路-沪杭公路及本市与浙江、江苏两省分界线(不含以上道路)围合的区域。


10、 外青松路-沪青平路-复兴路-淀山湖路-周刚路-朱颖路-清照路-北清路围合的区域(不含以上道路)。


11、 上海市摩托车限行规定——禁止外省市号牌摩托车在上海市下列区域道路通行:


12、 沪太公路-钱宝公路-胡艺公路-外青松公路-沪青平公路-珠峰公路-冯婷公路-—S19新圩公路-新圩公路-刘维路-沪杭公路及本市与浙江、江苏两省分界线(不含以上道路)围合的区域。


13、 外青松路-沪青平路-复兴路-淀山湖路-周刚路-朱颖路-清照路-北清路围合的区域(不含以上道路)。


14、 本通告未列明的道路禁止、限制交通措施,按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交通标志标线或者其他通告、决定明示的交通管理措施执行。


15、 违规处罚:


16、 外地摩托车违反限行规定的,按违章禁令处罚:记3分,罚款200元。

上海禁摩最新通知 扩展

2023年1月1日开始禁止超过使用期限和质量不好的摩托车上路。

1.新买来的摩托车使用到一定的期限就不能再上路了。地方交管给这类机动车设定了一个使用期限。过了期限就属于超标摩托车。

2.买来的摩托车质量不好,上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。被地方交管登记为非标车。

3.佛山生产的一种蓝色牌照电动车,在2022年1月31日就达到了使用期限,属于超标电动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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